日本公司替我還清借款,但條件是還完前不能離職,有效嗎:厚勞省 Q&A 以 600 萬円月還 5 萬円為例,退職禁止的約定無效
2026-11-01:以 600 萬円月還 5 萬円(10 年)為例,Q&A 認為退職禁止約定無效;債務仍須另行處理。

到日本找工作時,若身上已有入職前的借款,公司可能提出代墊還清的條件。若公司說「我幫你代墊還清,但你要每月從薪水還給我,還沒還完不能離職」,這種條件有效嗎?本篇依厚生勞動省「確かめよう労働条件」的 Q&A 與 e-Gov 法令(2026-11-01 查證)整理:代墊本身有沒有問題、退職禁止的約定效力,以及離職後債務怎麼處理。實際契約內容各異,本篇只整理官方 Q&A 的案例與結論。
官方案例
Q&A 的案例:面試時,應徵者告知自己因大學時期的獎學金與向親戚借款,入職時約有 600 萬円的借款。公司表示願意代為清償,但要求每月從薪水還 5 萬円,直到還清前不能離職,應徵者接受並簽了勞動契約。問題是:是否還清前都不能辭職?
代墊本身:不一定違反第 16、17 條
Q&A 先檢討勞基法第 16 條(禁止預定損害賠償額)與第 17 條(禁止前借金相殺)。它的分析是,這兩條都不直接符合:借款原本不是公司借出的,公司只是為了支援這位學生而代為清償;公司沒有拿代墊金當作拘束勞動者意思的材料,不違反第 17 條。換句話說,代墊本身未必違法。第 17 條的條文是:使用者不得把前借金,或以勞動為條件的前貸債權,與工資相抵。
退職禁止:無效
問題在於期限。Q&A 計算:約 600 萬円每月還 5 萬円,要 120 個月,也就是 10 年才還完。這樣的契約,入職後 10 年都不能離職,違反憲法第 22 條保障的職業選擇自由,甚至可能觸及勞基法第 5 條的強制勞動禁止,因此 10 年間禁止離職的約定,違反公序良俗(民法第 90 條)而無效。
Q&A 的結論是:公司雖有代墊款的求償權,退職時以後員工仍有返還義務,但不能把返還當作離職的條件;員工即使公司的借款還沒還完,也可以離職。勞基法第 5 條的條文是:使用者不得以暴行、脅迫、監禁或其他不當拘束精神或身體自由的手段,違反勞動者的意思強制勞動。
離職後債務怎麼辦
Q&A 說明,退職時以後員工仍有返還義務,所以離職不等於債務消失;只是不能把返還當作離職的條件。如何分期償還,需要與公司協商(本站建議)。從薪水扣還款是否合法,要看第 24 條的例外有沒有成立(本站推論,Q&A 沒有談);扣款可成立的情形,見日本公司規定做出不良品每個扣 100 円薪水,合法嗎:事先訂好賠償額和直接扣薪都違反勞基法,實際損害要另行請求,那篇整理了 Q&A 列的 5 種可以成立的扣款。
怎麼做
- 簽約前看契約有沒有「完済まで退職できない」「退職時一括返済」之類條款,並要求書面。
- 代墊款的金額、利率、每月還款額、是否扣薪,逐項寫清楚,不要只靠口頭。
- 已經簽了這類條款時,先保存契約與薪資明細;辭職時書面通知,債務另行協商。
- 還款若是從薪水扣,注意扣款的合法性,必要時諮詢窗口,窗口見日本勞資糾紛去哪裡問:全國 378 處總合勞動相談角,有中文專線 0120-531-402 免費。
- 有期契約的中途辭職規定,見日本公司要求簽 5 年契約、中途辭職要賠償,有效嗎:有期契約原則上限 3 年,一般勞工簽約滿 1 年後可辭職,高度專門知識者與滿 60 歲者除外。
容易踩雷
- 以為債務沒還完就沒辦法離職;Q&A 的案例(600 萬円、每月還 5 萬円、10 年)認為退職禁止的約定無效,並說明不能把返還當作退職的條件。
- 以為離職後債務就沒了;Q&A 說明公司的求償權仍在。
- 把第 17 條前借金相殺禁止當成萬用條文;Q&A 認為這個案例並不直接符合。
- 沒看清楚每月還款額與總期間,沒算出需要 10 年才還完。
- 只談薪資扣款,忽略最低工資的底線(本站整理,Q&A 沒有談這一點),見日本最低時薪 2026 年度:全國加權平均 1,177 円,東京 1,280 円、大阪 1,231 円。
常見問題
代墊款可以收利息嗎?
Q&A 沒有談利息;契約內容請向窗口確認。
簽了「還完前不能離職」的書面還是無效嗎?
Q&A 的案例是 10 年才還得完的退職禁止約定,結論是違反公序良俗而無效;同時 Q&A 說明不能把返還當作退職的條件。期間較短的約定,Q&A 沒有說明效力,請向窗口諮詢。
外國人的在留資格會受影響嗎?
這份 Q&A 沒有談在留資格;離職對資格的影響以出入國在留管理廳的說明為準。
其他類型的借款(例如仲介費)也適用嗎?
Q&A 的案例是學生時期借款,其他類型沒有說明,建議逐案確認。
來源
- 借金を返すまで退職できないという契約は有効?|Q&A|確かめよう労働条件|厚生労働省(2026-11-01 查證):「約600万円を5万円づつ返済すれば120か月、10年かかってしまいます。」……「その学生は会社に借金が残っていても退職することは可能です。」……「その返済を退職の条件とすることはできません。」……「この10年間退職禁止の約定は、当然、公序良俗違反(民法90条)で無効になります」……「大学時代や資格取得のための受験時代に奨学金を受けたり、親戚から借金をして」……「強制労働の禁止にすら該当しかねない契約条項」
- 労働基準法 第五条・第十七条(強制労働の禁止・前借金相殺の禁止)|e-Gov法令検索(デジタル庁)(2026-11-01 查證):「使用者は、前借金その他労働することを条件とする前貸の債権と賃金を相殺してはならない。」……「使用者は、暴行、脅迫、監禁その他精神又は身体の自由を不当に拘束する手段によつて、労働者の意思に反して労働を強制してはならな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