練馬印鑑登録證遺失怎麼辦?電話暫停後14日內辦亡失,印章遺失另走廢止
2026-11-01:練馬印鑑登録卡遺失先辦亡失;電話暫停後仍找不到,須自電話日起14日內到窗口申報。

要簽約才發現印鑑登録證不見,先確認遺失的是區役所交付的卡片、已登錄的實印,還是已拿到的一張印鑑證明書。這三樣物品用途不同。本文處理練馬區登錄卡與實印遺失後的停發、申報及重新登錄,不把一般領證明書的規則當成補卡流程。其他自治體的窗口與期限須查當地公告。
卡片不見:先停發,再完成亡失屆
練馬區要求,為防止印鑑登録證遭冒用,應立即到區民事務所辦「印鑑登録証亡失届」。不能馬上到場時,可先電話聯絡附近區民事務所,區會暫時停止印鑑登録證明書的發行。若卡片仍找不到,必須從電話聯絡日起14日內到窗口正式辦亡失屆;這個期限的起點是電話聯絡日,不能當成從發現遺失之日重新起算。
電話暫停不是已完成亡失申報,也不等於拿到替代卡。記下聯絡的事務所、通話日期與承辦指示,安排到場或代理。若已約好交易日,應告訴需要證明書的對方目前正處理遺失,避免把「已打電話」當成隔天一定能交證明。只曾電話口頭申出亡失、尚未正式辦亡失或抹消登錄就找回卡片時,應先聯絡原事務所,詢問取消申出的方法與核身要求;這些細部規定本站未能從官網頁面取得條文原文,不替窗口下結論。先告知原通話日期並詢問窗口此次如何完成核身,待確認取消受理及取證狀態後再使用,不承諾一通電話立即恢復。若已正式辦亡失、登錄已抹消後才找回,不能套用口頭申出取消;先向窗口確認舊卡處置與重新登錄。舊卡能否繼續使用,以窗口確認的結果為準,不以任何期限推定自動恢復。
亡失屆的本人確認,公告列有照片的官公署證件,例如My Number卡、駕照、在留卡等,帶1件;健康保險資格確認書、年金手帳或介護保險證等則需2件。證件效期及原本要求,可先對照日本公所的本人確認文件 A 類、B 類怎麼分?練馬區印鑑登録與世田谷區 My Number 手續的分類不同,再以此次練馬亡失手續所列清單備件;不要把另一自治體或My Number補卡的件數直接套過來。
印章不見:辦廢止,與卡片亡失分開說明
遺失的是已登錄的印章時,練馬區列的是「印鑑登録廃止申請」。需要到場者的本人確認文件,以及印鑑登録證卡片;身分證件同樣按照片官公署證件1件,或公告所列其他證件2件準備。若卡片與印章都不見,向事務所明確說兩件均遺失,請窗口安排相應亡失及廢止手續,不能把已不存在的卡片當成可備齊文件。
還要使用登錄卡的人,官方要求重新辦印鑑登錄。若印章沒有遺失,但想改用另一枚實印,也須先廢止原登錄,再申請新登錄;不是把新印章拿去直接換一張卡。重新登錄收50円。卡片、實印與證明書應分開保管,能降低同一件失物讓所有程序都缺文件的機會;這是保管建議,不是新增的行政要件。
請家人代辦,委任內容要寫對手續
亡失屆與廢止申請由代理人到場時,都要另備委任狀。練馬官方的委任狀說明明確區分「印鑑登録証亡失届」與「印鑑登録廃止申請」,也另外列卡片破損的引替交付。只有破損與整張遺失不是同一個項目,不能因為都想拿卡片,就一律寫「領印鑑證明」。一般欄位包括作成日、代理人的姓名住址、委任內容及委任者姓名住址;外國代理人即使有通稱,也要填本名,讓窗口能與在留卡等證件對照。
這裡容易混淆的是:代理人到區民事務所領取一般印鑑登録證明書,帶有效登録卡並正確填寫本人資料時,官頁說不需委任狀;這個免附規則只適用領證明,不能延伸到亡失、廢止或新登錄。成年被後見人本人辦亡失或廢止時,官方另要求法定代理人同行。若同時委任重新登錄,要使用相應登錄授權,依官方要求由本人自署並蓋要登錄的印章;印章已遺失的廢止申請,不能要求拿不存在的舊印章來蓋,應先向承辦核對所用格式。
重新登錄與交付證明,排程要留兩種路徑
完成遺失處理後仍需卡片者,依新登錄程序辦理。本人持符合官方條件的有效照片證件與要登錄的印章,可以走即日交付分支;這不是任何文件組合都保證當日完成。需寄照會書的本人或代理路徑則不能即日,須到場2次,並在申請後30日內回原申請事務所領取;代理受領還有本人填好的回答書、受領等委任狀、指定的本人證件及代理人證件,應依官方新登錄表核對。
50円是登錄費,不含日後每張證明書。窗口或線上申請的印鑑證明書為每通300円,使用My Number卡在超商或指定發行機交付為每通200円。這些是完成有效登錄後的取證方式,不能推論證明發行已被暫停時仍可直接去超商列印。要恢復取證,先確認亡失處理與登錄狀態,再依日本印鑑登録怎麼辦:持在留卡當天可登錄,登録 50 円、證明書 300 円(練馬區為例)安排後續。
怎麼做
錢包與證件一起遺失時,其他卡片的停用順序見日本錢包卡片遺失先做什麼:在留卡 14 日內補辦、My Number 卡打 0120-95-0178 暫停,再報警取得受理號碼。
- 分清遺失的是登録卡、實印或兩者,向練馬區民事務所說明需要亡失屆或廢止申請。
- 無法立即到場時先電話聯絡,確認暫停發行及受理窗口,記下電話日期;仍找不到卡須在該日起14日內辦亡失屆。
- 備到場者本人確認文件;代理另備正確委任內容,實印遺失的廢止申請另帶尚在的登録卡。
- 仍需使用登錄卡者,詢問重新登錄及50円費用,按即日或照會書路徑排程,避免把交易交件日訂在未確認能領卡之前。
- 只曾電話口頭申出後找回卡,聯絡原窗口詢問取消申出的方式與核身要求;已正式亡失或抹消者另問舊卡處置,再確認能否取證。
容易踩雷
- 打完電話就把14日內的窗口亡失申報忘掉,把暫停當成永久處理。
- 卡與實印一起遺失卻只說「卡片補發」,未交代廢止登錄的需求。
- 把代領證明書免委任狀,套到亡失、廢止或重新登錄。
- 證明發行已暫停,仍以為My Number超商取證能繞過停發狀態。
常見問題
打電話後可以不去區民事務所嗎?
不可以把電話當成已辦完。卡仍未找到者,練馬要求自電話聯絡日起14日內到窗口辦亡失屆。
掉的是印章,也填卡片亡失屆嗎?
不是同一程序。實印遺失辦廢止申請,帶尚在的登録卡;兩者同失要向窗口同時說明。
家人代辦亡失,需要委任狀嗎?
需要。領取一般證明書的免附委任規則,不能用於亡失屆與廢止申請。
重新登錄50円後就免費拿證明嗎?
不是。登錄費與證明書費分開;一般窗口每通300円,符合My Number卡交付條件者每通200円。
來源
- 練馬區:印鑑登録、廢止與亡失(2026-11-01 查證):「印鑑登録証(カード)が悪用されないよう、すぐに区民事務所の窓口で「印鑑登録証亡失届」の手続きをしてください。」……「区民事務所の窓口で「印鑑登録廃止申請」の手続きをしてください。」
- 練馬區:委任狀寫法(2026-11-01 查證):「印鑑登録証亡失届(カードをなくした場合)」……「印鑑登録廃止申請(印鑑の変更・印鑑をなくした場合)」
- 練馬區:印鑑登録證明書(2026-11-01 查證):「オンライン申請・窓口交付(区民事務所・区内11カ所の郵便局) 1通300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