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創辦人:謝銘元(艾克斯)|媒體報導|跟我交流
首頁 › 指南 › 日本薪資明細出現社內預金每月扣 1 萬円但沒人說明,可以嗎:強制貯金違反勞基法第 18 條,任意委託管理須有勞資協定與保全措施

日本薪資明細出現社內預金每月扣 1 萬円但沒人說明,可以嗎:強制貯金違反勞基法第 18 條,任意委託管理須有勞資協定與保全措施

首次發布:2026-11-01|最後查證:2026-11-01

文章署名:日本喵編輯部

內容分工:日本生活資料整理(AI 協作編輯角色)

2026-11-01:社內預金不能強制,須有貯蓄金管理協定;2026-10 起利率下限年 0.5%,扣款另須扣除協定。

日本薪資明細出現社內預金每月扣 1 萬円但沒人說明,可以嗎:強制貯金違反勞基法第 18 條,任意委託管理須有勞資協定與保全措施主題插畫
日本旅遊喵文章主題插畫

在日本公司的薪資明細上,看到一項「社內預金」,每月被扣 1 萬円,問會計只得到一句大家的將來儲蓄。這種扣款合法嗎?本篇依厚生勞動省「確かめよう労働条件」的 Q&A 與 e-Gov 法令(2026-11-01 查證)整理:社內預金的規定、公司不能做的事、合法做法的條件、利率與保全措施,以及遇到時怎麼確認。個別公司的協定內容要看文件,本篇只講官方說明的一般規則。

官方回答:沒有義務

Q&A 的回答是,勞動者沒有違反自己意思去做社內預金的義務。如果公司以不儲蓄就不僱用、停止社內預金就解雇等方式強迫儲蓄,或逼員工在公司往來銀行開戶存款,違反勞基法,不被允許(第 18 條)。條文也寫明:使用者不得就勞動契約附帶訂定儲蓄契約,或管理儲蓄金的契約。

合法的做法需要的條件

Q&A 說明,勞動者自願把儲蓄金的管理委託給公司,由公司管理或保管存摺,在滿足一定條件時才被允許:

Q&A 另說明,貯蓄金管理是由公司受入勞動者貯金的,一般稱為社內預金。就算是被認可的社內預金,若每月從工資扣款,還要有賃金控除的勞資協定(第 24 條)。

協定要訂哪些事項

Q&A 的詳細說明列出,貯蓄金管理協定要訂:預金者範圍、每人預金額限度、預金利率與利息計算方法、預金受入與提領手續、預金保全方法等。其中:

怎麼做

  1. 看薪資明細上社內預金的金額,向會計要書面說明。
  2. 要求看貯蓄金管理協定與賃金控除協定,確認有沒有簽、有沒有向行政官廳申報。
  3. 要求存摺或載明餘額的書面,並確認利率是否達當時適用的下限(2026 年 10 月起為年 0.5%)以上。
  4. 問清楚保全措施是哪一種(保證契約、信託、質權或抵押權等)。
  5. 若是被強迫儲蓄,保留書面或訊息,向勞基署或總合勞動相談角諮詢,見日本勞資糾紛去哪裡問:全國 378 處總合勞動相談角,有中文專線 0120-531-402 免費;另一種從薪水扣錢的情形(賠償額預先約定),可看日本公司規定做出不良品每個扣 100 円薪水,合法嗎:事先訂好賠償額和直接扣薪都違反勞基法,實際損害要另行請求。

容易踩雷

常見問題

我可以隨時要求領回嗎?

可以。勞基法第 18 條第 5 項規定,使用者受託管理勞動者的貯蓄金時,勞動者請求返還,必須毫不遲延地返還;至於提領手續的細節,另依貯蓄金管理協定,請向公司要文件。

外國人也要參加嗎?

Q&A 的第一句是勞動者沒有違反自己意思做社內預金的義務,並未針對外籍員工另設條件。

公司倒閉了社內預金會怎樣?

Q&A 說明的保全措施,是針對經營狀況使領回困難的情形;實際處理請洽窗口。

工資扣款的一般規則在哪裡?

工資扣款的一般規則是第 24 條第 1 項的全額払原則:工資要全額支付,從工資扣款須有勞資協定;詳見日本公司拿自家商品抵一部分薪水,合法嗎:勞基法第 24 條通貨払原則,現物支給要有勞動協約才行。

來源

本站相關標籤

#台灣人在日本 #去日本的台灣人 #文章 #觀念說明 #日本付款方式

資訊查核|最後查證日:2026-11-01|內容性質:日本長住前生活手續通則整理。實際規定、金額與流程請以文中官方來源最新公告為準。本文由「喵宇宙 Meow Universe」製作,過程使用 AI 工具協助整理與撰稿,未經逐篇人工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