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長住日本,台灣健保還能停保嗎?2024 年 12 月 23 日起已取消停復保,有戶籍就要持續繳費
健保署新聞稿(113-12-23):2024-12-23 起取消停復保;有戶籍者須持續加保繳費,海外緊急就醫可申請核退。
要去日本長住的台灣人,常問的一個問題是「台灣的健保可以先停掉嗎」。過去的規定是:預定出國 6 個月以上,可以辦停保;但這個制度已經在 2024 年 12 月 23 日取消。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健保署)的新聞稿(發布日期 113-12-23)說明:衛福部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取消停復保規定,從 12 月 23 日起不再受理停保申請;國人只要設有戶籍,就都應持續加保並繳納保險費。本文依健保署兩則新聞稿整理新舊規定、已停保者怎麼辦、在日本就醫怎麼申請核退,以及欠費的後果。個案請以健保署或所在地分區業務組的說明為準。
現在的規定
健保署新聞稿:全民健康保險是強制性的社會保險,依社會互助、風險分攤的意旨,國人符合保險資格者,有持續加保及繳納保費的義務,不論是否就醫、有無使用健保醫療資源。自 113 年 12 月 23 日起,健保署不再受理停保申請;國人只要設有戶籍,均應持續加保及繳納保險費。這代表:去日本長住,只要台灣的戶籍還在,健保就不能暫停。
| 項目 | 舊規定(113-12-22 以前) | 現行(113-12-23 起) |
|---|---|---|
| 停保 | 預定出國 6 個月以上可辦停保 | 不再受理停保申請 |
| 提前返國 | 出國未滿 6 個月返國要註銷停保並補繳保費 | - |
| 再次停保 | 返國復保後滿 3 個月才可再停 | - |
| 繳費 | 停保期間免繳 | 有戶籍就要持續繳費 |
已經停保的人怎麼辦
健保署基於信賴保護原則:113 年 12 月 22 日(含)以前已辦理停保的人,如果該次出國達 6 個月以上,該次停保持續有效到返國入境日辦理復保;若出國未達 6 個月,該次停保要註銷,並補繳暫停繳費期間的健保費。
在日本怎麼繳費、怎麼就醫
健保署的新聞稿建議,居住國外的人優先選擇「轉帳代繳」:用存款帳戶或信用卡自動扣繳;也可以申請電子繳款單,由健保署寄到指定電子信箱,再用信用卡、活期帳戶或行動支付(一卡通 MONEY、街口支付、台灣 Pay)繳納。以第 6 類身分在公所加保的人,繳款單寄到被保險人的通訊地址。如果在國外發生不可預期的緊急傷病或緊急分娩,可在當地就醫,再備齊收據等書據向健保署各分區業務組申請核退自墊的醫療費用。
戶籍遷出國外的情形
健保署的宣導懶人包寫:具有戶籍就要持續加保並繳費;「戶籍遷出國外應退保」,括號說明是出境 2 年以上沒有入境,經戶政機關逕為辦理戶籍遷出國外的人,不具健保資格。退保後返國要重新加保,必須先向戶政機關辦妥恢復戶籍登記;退保後 2 年內返國設籍,從設籍之日加保;退保逾 2 年返國設籍,設籍滿 6 個月時加保,但受僱者從受僱日起加保。沒有依規定加保的人,要追溯到符合投保條件之日補辦投保並補繳保費。戶籍遷出手續本身本文不涵蓋,請洽戶政事務所。
欠費的後果
健保署另一則新聞稿(發布 107-12-17,更新 112-11-29)說明:自 107 年 6 月起,對長期旅居海外而積欠健保費的保險對象做健保卡查核,返國看病要繳清欠費,才能恢復以健保身分就醫。該則統計顯示,截至 107 年 11 月底,長期旅居海外欠費約 2.3 萬人,欠費金額約 5.5 億元,平均每人欠費 2.4 萬元,其中以第 6 類身分在公所投保者約 2.1 萬人,占 90.7%。這是舊制期間的統計,但欠費查核的做法對現在仍是提醒:沒有收到繳款單或漏繳,回台就醫時會被擋下來。
怎麼做
- 出國前確認自己的投保身分(一般受僱、第 6 類公所投保等),以及繳款單寄到哪裡。
- 辦理「轉帳代繳」或電子繳款單,避免人在日本收不到紙本繳款單。
- 在日本就醫的收據正本、費用明細、診斷書與出入境證明影本保留好,在治療當日或出院日起 6 個月內,向健保署分區業務組申請核退(限不可預期的緊急傷病或緊急分娩)。
- 在日本是否須加入日本的健保(國保或公司健保)另看本站日本健保篇;日本與台灣是兩個獨立制度。
- 若考慮遷出戶籍,先讀上面「戶籍遷出國外的情形」:出境 2 年以上無入境且經戶政機關逕為遷出者才退保,返國再加保要先恢復戶籍登記。
容易踩雷
- 還以為可以停保:2024 年 12 月 23 日起不再受理。
- 沒收到繳款單就不繳:欠費會影響返國就醫。
- 把日本看診都當成可以核退:核退限於不可預期的緊急傷病或緊急分娩。
- 以為在日本加入日本健保就能免繳台灣健保:官方說明的原則是具有戶籍就是強制納保對象、不可中斷投保,並沒有因加入日本健保而免繳的規定。
- 舊資料:網路上仍有大量「出國 6 個月可停保」的舊文章。
常見問題
現在出國還能停保嗎?
不能。健保署自 2024 年 12 月 23 日起不再受理停保申請。
之前已經停保的人呢?
113 年 12 月 22 日(含)以前已停保且出國達 6 個月以上者,該次停保有效到返國入境日辦理復保。
在日本生病,台灣健保可以報嗎?
不可預期的緊急傷病或緊急分娩,可在治療當日或出院日起 6 個月內,備齊收據正本、費用明細、診斷書與出入境證明影本,向健保署分區業務組申請核退;一般就醫不適用。
來源
-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12月23日起 健保取消停復保規定 符合納保資格均應加保(113-12-23)(2026-10-17 查證):「自113年12月23日起,即不再受理停保申請案件。國人只要設有戶籍,均應持續加保及繳納保險費」
-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長期旅居海外保險對象如未按時繳納保費,返國就醫將受影響(107-12-17,更新 112-11-29)(2026-10-17 查證):「返國看病需繳清欠費後,才能恢復以健保身分就醫」
- 衛生福利部 12月23日起 健保取消停復保規定(轉載健保署新聞稿,113-12-23)(2026-10-17 查證):「自113年12月23日起,即不再受理停保申請案件。」
- 健保署 取消停保宣導懶人包 PDF(2026-10-17 查證):「戶籍遷出國外應退保。」「得於急診、門診治療當日或出院日起6個月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