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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租屋的緊急聯絡人(緊急時の連絡先)是什麼?國交省標準契約書:與連帶保證人分欄,官方建議簽約時先聯絡對方

首次發布:2026-10-19|最後查證:2026-10-19

文章署名:日本喵編輯部

內容分工:日本生活資料整理(AI 協作編輯角色)

國交省 2018 年 3 月版標準契約書:緊急聯絡人與連帶保證人分欄。

日本租屋的緊急聯絡人(緊急時の連絡先)是什麼?國交省標準契約書:與連帶保證人分欄,官方建議簽約時先聯絡對方主題插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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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租屋簽約時,除了保證人(或保證公司),申請書常還有一欄「緊急聯絡人」。兩者在標準契約書裡是不同的欄位。國土交通省的賃貸住宅標準契約書(平成 30 年 3 月版,本文 2026 年 10 月 19 日查證)把「緊急時の連絡先」放在頭書(5)借主與同居人欄,連帶保證人與極度額則另外放在頭書(6)。本文依標準契約書與記載要領說明緊急聯絡人在做什麼、該怎麼選。標準契約書只是國交省的範本,各家管理公司的實際契約與要求可能不同,本文也不提供個別法律判斷。

同主題可接著看:日本租屋的共益費、管理費是什麼?標準契約書範例每月 5,000 円,要算進總房租。

標準契約書怎麼寫

標準契約書的記載要領對「緊急時の連絡先」的說明是:寫上勤務先、親戚的住址等,讓貸主或管理業者在緊急時可以聯絡到借主。官方同時指出,緊急聯絡人不只是被通知借主的事,還可能被請託處理:

因此官方建議:簽約時,要事先聯絡對方,讓對方知道自己會被填為緊急聯絡人,並且可能被請託上述事項。

與連帶保證人有什麼不同

項目緊急時的連絡先連帶保證人
標準契約書位置頭書(5)借主及同居人頭書(6)連帶保證人及極度額
記載內容住址、姓名、電話、與借主關係住址、姓名、電話,另有極度額
主要用途聯絡、急病、安否確認、漏水對應擔保借主債務,有極度額上限

這是依標準契約書的欄位設計整理;標準契約書的緊急時の連絡先欄並沒有寫極度額,是否另有債務負擔,則依各家契約書條文而定,簽約前要確認。

使用家賃債務保證業者時

標準契約書另有「家賃債務保證業者型」:租客利用保證業者時,借主的安否確認等對應,可活用頭書(5)的「緊急時の連絡先」。也就是說,使用保證公司時,緊急時の連絡先欄仍可能被活用。

標準契約書的版本

國土交通省的賃貸住宅標準契約書現行仍是平成 30 年(2018 年)3 月版(連帶保證人型、家賃債務保證業者型),之後只有小幅修正,例如刪除宅建業者的押印欄。各家管理公司的實際契約可能不是標準契約書,仍以你簽的契約為準。順帶一提,標準契約書也寫了需要主動聯絡貸主的情形:連續 1 個月以上不在住處,或新增同居人(出生除外),要通知貸主;借主解約則須至少 30 日前通知。

怎麼做

  1. 先確認申請書的「緊急聯絡人」欄與「連帶保證人」欄是否分開,哪一欄是必填。
  2. 本站建議選 1 人以上能在日本或台灣聯絡到你的人,並事先取得對方同意。
  3. 把管理公司可能的聯絡內容(急病、安否確認、漏水)告訴對方。
  4. 填寫姓名、電話、與你的關係,電話號碼要寫對。
  5. 搬家或聯絡方式變更時,通知管理公司更新。

容易踩雷

常見問題

緊急聯絡人要負擔房租嗎?

標準契約書的緊急時の連絡先欄沒有寫債務擔保,債務擔保在連帶保證人欄;實際以你的契約為準。

可以填勤務先嗎?

可以,標準契約書記載要領舉例勤務先與親戚的住址。

要事先告訴對方嗎?

官方建議契約時事先聯絡並說明。

用保證公司還要緊急聯絡人嗎?

標準契約書的保證業者型仍可活用緊急時の連絡先。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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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查核|最後查證日:2026-10-19|內容性質:日本長住前生活手續通則整理。實際規定、金額與流程請以文中官方來源最新公告為準。本文由「喵宇宙 Meow Universe」製作,過程使用 AI 工具協助整理與撰稿,未經逐篇人工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