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傷病手当金:待期 3 日後第 4 天起領,日額約薪資 2/3,同一傷病通算最長 1 年 6 個月
2026-10 健保法:傷病手当金待期 3 日後起領,日額約 2/3,通算最長 1 年 6 個月。

在日本公司上班,生病或受傷後沒辦法工作,也沒有薪水可領時,加入健康保險的人可以申請「傷病手当金」。條文在健康保險法第 99 條(e-Gov 法令檢索,2026 年 10 月 19 日查證):被保險者因為療養而無法工作時,從無法工作的那天算起,經過 3 日後,對無法工作的期間支給傷病手当金。第 3 日以前叫待期,等於第 4 天才開始領。這項給付的對象是被保險者;任意繼續被保險者期間才發生的傷病,不給付。本文整理金額算法、期間與公司仍付薪水時的調整,個別申請要件請向保險者與公司確認。
同主題可接著看:日本國民健康保險保費怎麼算?以練馬區 2026 年度為例:所得割 7.51%+均等割,單身年收 300 萬円約 23.5 萬円。
規則一覽
| 項目 | 法條內容 |
|---|---|
| 對象 | 因療養無法工作的被保險者(任意繼續被保險者除外) |
| 待期 | 無法工作之日起算經過 3 日,之後的期間才給 |
| 日額 | 支給開始月以前連續 12 個月標準報酬月額的平均,除以 30,再取三分之二 |
| 最長期間 | 同一傷病,從開始支給日起通算 1 年 6 個月 |
| 公司仍付薪水時 | 領薪水期間不給;薪水少於手当額時,補差額(第 108 條) |
| 同時可領障害厚生年金 | 原則上不給傷病手当金(第 108 條) |
協會けんぽ的說明(2026-10-19 查證)補充了幾個條件:必須是業務外的傷病(工作上或通勤災害屬勞災保險,不在此列)、確實無法工作、休業連續 3 日(待期)後第 4 天以後仍無法工作,而且休業期間沒有領薪水。待期包含有薪假與週末假日,所以薪水有沒有發都不影響待期;但如果休 2 日後第 3 日去上班,待期就不成立。支給期間是自開始支給日起通算 1 年 6 個月。
金額怎麼算(本站計算)
| 項目 | 算式 | 結果 |
|---|---|---|
| 標準報酬月額 30 萬円 | 300,000÷30 | 標準報酬日額 10,000 円 |
| 日額 | 10,000×2/3 | 約 6,667 円 |
| 連續 10 日無法工作,無薪水 | 待期 3 日,後 7 日 | 6,667×7=46,669 円 |
這個算例假設該期間完全沒有薪水,且標準報酬月額維持 30 萬円。實際金額會依近 12 個月的標準報酬月額而不同。協會けんぽ網頁也有官方算例:近 12 個月標準報酬月額前 6 個月 16 萬円、後 6 個月 18 萬円,平均 17 萬円,除以 30 約 5,670 円(10 円未滿四捨五入),日額為 5,670×2/3=3,780 円。投保未滿 12 個月的人,則取「近期平均」與「前年度 9 月 30 日全體被保險者平均」兩者的較低者,後者在開始支給日 2025 年 4 月 1 日以後是 32 萬円(3 月 31 日以前是 30 萬円)。
離職後還能領嗎
第 104 條規定:喪失被保險者資格的前一天為止,連續 1 年以上是被保險者,而且在喪失資格時正在領傷病手当金的人,可以繼續從同一個保險者領到原本可以領的期間。也就是說,已經領的人離職後,在滿足連續 1 年以上這項條件下不一定停領;這 1 年不含任意繼續被保險者與國民健康保險的期間。協會けんぽ另外提醒:一度恢復到可以工作的狀態後,之後又無法工作,傷病手当金就不再給付;已經在領的人選擇任意繼續後,仍可繼續申請,但任意繼續期間才發生的傷病不給付。出産手当金與傷病手当金也不能重複領取。
怎麼做
- 先確認自己是公司健保(被保險者),不是國民健康保險。
- 無法工作的當天起算,記下待期 3 日,並留存醫師診斷與請假紀錄。
- 向公司人事確認這段期間薪水是否照付;有薪水時,傷病手当金可能不給或只補差額。
- 向保險者索取申請書,請醫師與公司分別填寫。
- 預計離職的人,先確認是否連續 1 年以上是被保險者,且在離職前就開始領。
容易踩雷
- 以為第 1 天就開始領:條文是經過 3 日後才給。
- 把薪水與津貼疊加:薪水照付時,法條規定那段期間不給或補差額。
- 以為最長是連續 18 個月:條文是通算 1 年 6 個月。
- 同時領障害厚生年金:同一傷病原則上不給傷病手当金。
- 把國民健康保險當成有這項給付:本文針對被保險者,其他保險不在範圍內。
常見問題
傷病手当金從第幾天開始?
無法工作之日起經過 3 日(第 4 天起)。
金額是多少?
近 12 個月標準報酬月額平均的 1/30 的三分之二,約薪水的三分之二。
最長領多久?
同一傷病通算 1 年 6 個月。
公司還付薪水時還能領嗎?
領薪水期間不給;薪水少於手当額時,補差額。
來源
- 全國健康保險協會:傷病手当金(2026-10-19 查證):「連続する3日間を含み4日以上仕事に就けなかったこと」
- e-Gov 法令検索:健康保険法(2026-10-19 查證):「傷病手当金の支給期間は、同一の疾病又は負傷及びこれにより発した疾病に関しては、その支給を始めた日から通算して一年六月間とす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