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藥局選原廠藥要多付多少?2026 年 6 月起先發藥與學名藥價差的 2 分之 1 另收,醫療上必要則免
2026-11-01:選有學名藥的原廠藥,2026 年 6 月起另付價差 2 分之 1;醫療必要或缺貨則免。

在日本領處方藥時,藥局可能問你「要不要換成學名藥(ジェネリック)」。如果你堅持領價格較高的原廠藥(先發藥)、而不是因為醫療理由,需要多付一筆「特別の料金」。這是 2024 年 10 月開始的「長期收載品選定療養」制度,比例在 2026 年 6 月又調整過。以下依厚生勞動省的患者說明頁與其廣報誌 Q&A(2026-11-01 查證)整理:誰要付、怎麼算、哪些情況免收,以及你在藥局可以怎麼問。是否屬醫療上必要,要由醫師或藥師判斷,本篇主要整理這個特別費用的金額怎麼算與免收情形;處方箋的整體領藥流程另見相關頁面,本篇不替個案下結論。
制度在說什麼:先發藥與學名藥的價差,患者另付一部分
「長期收載品」是指有相同成分的學名藥、而且仍在銷售的先發藥。厚生勞動省說明,自 2024 年 10 月 1 日起,除了「有醫療上必要」的情形,患者基於自己的希望而拿長期收載品、不拿學名藥時,屬於選定療養,要負擔「特別の料金」。目的不是增加醫療機構或藥局的收入,而是減少保險給付、改善醫療保險財政。
比例有變動。2024 年 10 月開始時,特別費用是先發藥與學名藥藥價差的 4 分之 1;厚生勞動省現行頁面則寫明「令和 8 年 6 月起」改為價差的 2 分之 1。所以如果看到 2024 到 2025 年的舊文章寫 4 分之 1,那是調整前的數字,現在應以 2 分之 1 計算。
怎麼計算:價差的一半,再加消費稅,且與一般自付額分開
官方例子是:先發藥一錠 100 円、學名藥一錠 60 円,價差 40 円,2 分之 1 就是 20 円,這 20 円是「特別の料金」,另外加在通常 1 到 3 成的自付額之外。這筆特別費用屬課稅對象,所以要再加上消費稅。如果同成分的學名藥有好幾種,是以藥價最高的那一種學名藥與先發藥的差額來算。端數處理的關係,實際金額未必剛好是一半。
以官方例子延伸(本站試算,未含稅):同一處方開 30 錠,價差 40 円乘以 30 是 1,200 円,2 分之 1 為 600 円,再另加消費稅。這 600 円是另外負擔的特別費用;先發藥價扣掉這個部分後的其餘金額,才照原本的 1~3 成自付(本站依官方 Q&A 的說明推算)。診療與調劑費不受此制度影響,頁面說明「藥劑費以外的費用與以往相同」。
哪些情況不用付
第一,醫師等判斷「有醫療上必要」使用先發藥時。廣報誌 Q&A 舉出 4 種被預設的情形:先發藥與學名藥在藥事上承認的效能效果有差異、需要先發藥才能治療;患者用學名藥出現副作用或交互作用、或治療效果有差異,基於安全需要先發藥;各學會的指引建議已在用先發藥的人不要換成學名藥;以及劑型不同使學名藥難以調劑。符合其中之一並經醫師等判斷,就維持原本的保險給付,不收特別費用。
第二,醫療機構或藥局沒有學名藥庫存時。官方寫明,因流通等原因缺貨的話,不必支付特別費用。所以,在藥局被告知「這個學名藥現在沒貨」,應確認是否屬於此種情況。
怎麼做
- 先問藥師自己拿的藥是不是長期收載品;厚生勞動省有公布選定療養的對象醫藥品清單,可請藥師對照。
- 如果想要原廠藥,先問藥師「是醫療上必要,還是我個人希望」,因為只有後者要付特別費用。
- 要求藥局列出特別費用的金額與計算,並留收據;金額大時可請藥師看厚生勞動省的價差表。
- 有副作用或感覺效果不同時,請醫師在處方上註記,讓藥局知道是醫療上的必要。
- 日常用藥紀錄可存進藥歷,見お薬手帳是什麼?長住日本為什麼要有一本:多家醫院與藥局共用一本,電子版可用手機管理,領藥流程則見日本處方箋怎麼領藥?處方箋效期含開立日 4 天(含假日),藥局一樣自付 3 成,指定先發藥另有「特別的料金」。
容易踩雷
- 把 2024 年的 4 分之 1 當成現行比例,低估目前需負擔的特別費用。
- 以為所有原廠藥都要加收;只有「有學名藥」的長期收載品才適用,其他藥不受影響。
- 把「自己覺得原廠藥比較好」當成醫療上必要;官方列的必要情形要由醫師等判斷。
- 把特別費用算進一般自付上限;它是選定療養費用,與一般自付額分開看,一般自付比例見日本看醫生多少錢?2025 年健保門診統計與 3 成自付估算。
常見問題
我是外國人,也適用這個特別費用嗎?
厚生勞動省的患者說明頁沒有以國籍區分;只要是依日本健保處方、並因個人希望選長期收載品,就是這個制度的對象。
藥局沒有學名藥,我要付嗎?
不用。官方寫明因流通等原因,醫療機構或藥局沒有學名藥庫存時,不必支付特別費用。
特別費用要加消費稅嗎?
要。厚生勞動省說明「特別の料金」屬課稅對象,須再加上消費稅;稅額由藥局收據標示。
我現在已經在吃原廠藥,要全部換嗎?
不需要自己判斷。如果醫師認為有醫療上必要,維持原廠藥不用付特別費用;有疑問請與醫師討論再決定。
來源
- 後発医薬品のある先発医薬品(長期収載品)の選定療養について|厚生労働省(2026-11-01 查證):「令和8年6月から、先発医薬品と後発医薬品の価格差の2分の1相当の料金のことを言います」……「長期収載品の選定療養の対象医薬品についてリストを作成していますので、ご参照ください。」
- 「長期収載品の選定療養」導入 Q&A|WEBマガジン「厚生労働」(2026-11-01 查證):「残りの4分の3については、これまでどおり保険給付の対象になり、たとえば3割負担の方なら、そのうち7割は医療保険から給付され、残りの3割が患者負担となります。」……「流通などの問題により、医療機関や薬局に後発医薬品の在庫がない場合は、「特別の料金」を支払う必要はありませ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