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國保減免怎麼申請?以練馬區 2026 年度為例:均等割 7 割・5 割・2 割減額、失業者給與所得算 30%
練馬區 2026:均等割依前年所得自動減 7、5、2 割;非自願失業者給與所得算 30%。
國民健康保險的保費由「所得割」與「均等割」組成,所得低的世帯、有學齡前小孩的世帯,或因公司倒產、解雇而失去工作的人,各自治體都有減額或軽減的制度。本文以東京都練馬區 2026 年度(頁面更新日 2026 年 4 月 1 日、非自發失業者頁面為 2025 年 10 月 1 日)的公告為例,說明三種制度:前年所得的均等割減額、未就學兒童的減額,以及非自發的失業者軽減。減額的基準與比例是各自治體的規定,而且判定依賴稅的申報,請以居住地官網為準。本文只講一般規則。
前年所得的均等割減額:7 割・5 割・2 割
練馬區說明,世帯所得在一定基準以下時,基礎(醫療)分、後期高齡者支援金分、介護分的均等割會自動減額,不需要申請,減額割合是 7 割、5 割、2 割。基準是世帯主(包含沒有加入國保的世帯主)、國保加入者與舊國保加入者的前一年(令和 7 年)總所得金額等的合計。對「給與所得者等為 1 人或 0 人的世帯」,基準如下:
| 減額 | 前年總所得金額等的合計 |
|---|---|
| 7 割 | 43 萬円以下 |
| 5 割 | 43 萬円+31 萬円×(加入者與舊加入者人數)以下 |
| 2 割 | 43 萬円+57 萬円×(加入者與舊加入者人數)以下 |
給與所得者等有 2 人以上時,基準會再加上 10 萬円×(人數-1)。這裡用的所得,與計算保費的「旧ただし書き所得」不同:它包含沒有加入國保的世帯主的所得,不扣住民稅基礎控除;65 歲以上且有公的年金所得時,年金所得扣 15 萬円。
本站試算(假設數字):單身世帯、國保 1 人、給與所得者等 1 人,前年總所得金額等不超過 43 萬円時減 7 割;超過 43 萬円但不超過 74 萬円(43+31×1)時減 5 割。實際判定以區公所通知為準。
申報很重要
練馬區寫明:這個減額是依「稅的申報內容」判定的,世帯主、加入者及舊加入者中,只要有一人沒申報,就可能無法判定。沒有所得的人不必到稅務署做確定申告,但建議向區公所做住民稅申報。晚申報而適用減額時,會重新計算年保費,用之後繳納的保費調整。
未就學兒童與 18 歲未滿
練馬區說明,世帯內的未就學兒童(尚未迎來 6 歲後第一個 3 月 31 日)的均等割自動減 5 成,不需申請;若同時適用前年所得減額,會在減額後再減 5 成。另外,18 歲未滿(18 歲後第一個 3 月 31 日前)加入者的子ども・子育て支援金分均等割,全額減額(10 割)。
非自發失業者軽減
因公司倒產、解雇或有正當理由的自己都合離職而失業的人,練馬區的軽減制度是:從離職日翌日所屬月起到該年度的翌年度末(或加入其他保險而退出國保為止),「保費計算用的給與所得」與「高額療養費所得區分判定用的給與所得」以 30% 計算。要全部滿足的條件包括(持「特例受給資格者」證——證上右上角標「特」的人——不在對象內):國保加入者、持有「雇用保險受給資格者證」或「受給資格通知」、離職日未滿 65 歲、離職理由代碼屬於對象碼(特定受給資格者 11、12、21、22、31、32;特定理由離職者 23、33、34)。需要的書類是受給資格者證或通知的原本與資格確認書等;練馬區也警告,申報離職日後 1 年以上才提出,可能無法追溯軽減。
怎麼做
- 先確認自己是否已向居住地做住民稅申報,沒有收入也要申報。
- 收到國保納入通知書後,看均等割欄位有沒有顯示 7 割、5 割或 2 割減額。
- 家中有未就學兒童或 18 歲未滿者,確認是否自動減額。
- 離職時,持雇用保險受給資格者證(離職理由代碼)到區公所國保窗口辦理軽減。
- 在離職日後盡快提出,不要拖超過 1 年。
容易踩雷
- 以為要自己申請前年所得減額:練馬區是自動判定,但依申報而定。
- 把國保保費用的旧ただし書き所得,拿來判斷減額:兩者的所得算法不同。
- 離職後才想到軽減:練馬區說明超過 1 年可能無法追溯。
- 以為所有自己都合離職都適用:只有對象離職理由代碼才適用。
- 把練馬區的基準用在其他地方:金額與制度各自治體可能不同。
常見問題
國保減額要申請嗎?
前年所得的均等割減額與未就學兒童減額,練馬區都是自動,不需申請;但前者依稅的申報內容判定。
失業後保費怎麼算?
符合對象離職理由代碼的非自發失業者,給與所得以 30% 計算,期間到翌年度末。
減額有哪幾種?
均等割減額有 7 割、5 割、2 割三種;實際金額依你的世帯與區公所計算。
來源
- 練馬区 均等割額の減額(国保)(2026-10-17 查證,頁面更新日 2026-04-01):「減額割合は7割・5割・2割のいずれかです。」
- 練馬区 非自発的失業者軽減制度(2026-10-17 查證,頁面更新日 2025-10-01):「「保険料の算定で使用する給与所得」ならびに「高額療養費の所得区分の判定で使用する給与所得」を100分の30に減じて計算するもので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