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在留資格到期怎麼辦?先分變更許可與更新許可
要繼續同一在留資格用「更新」,要換成不同在留資格用「變更」;兩者法源、申請期間與處理天數都不同,混用會錯過補救時間點。
在留卡上的日期快到了,很多人第一反應是「趕快去更新」。但日本出入國在留管理廳把這件事分成兩張完全不同的申請書:如果只是繼續原本的在留資格,要辦的是在留期間更新許可申請;如果要換成別的在留資格(例如從留學轉成工作簽),要辦的是在留資格變更許可申請。法源、申請期間、標準處理天數都不一樣,混用會讓自己錯過最後可以補救的時間點。
制度基準日:2026 年 9 月 10 日。 本文是一般制度導航,不判定你該申請哪一種在留資格、是否符合變更或更新條件、個案審查結果或核准與否,也不代替地方出入國在留管理官署的正式答覆。個案請以受理窗口與出入國在留管理廳公告為準。
先分清楚:換資格是第 20 條,續資格是第 21 條
出入國在留管理廳的官方頁面把兩者的法源與對象寫得很清楚:
- 在留資格變更許可申請(入管法第 20 條):現有在留資格的外國人,想改辦為別種在留資格所對應活動時提出的申請(欲變更為永住者資格者除外,那是另一套永住許可申請)。
- 在留期間更新許可申請(入管法第 21 條):不換資格,只是想在期滿後繼續從事原本核准活動的外國人提出的申請。
分不清自己該辦哪一種時,先問自己一個問題:接下來要做的事,跟現在在留卡上寫的資格活動內容是不是同一件事。是同一件事辦更新,換了活動內容就要辦變更。這一步判斷不出來時,應直接洽詢住居地管轄的地方出入國在留管理官署或外國人在留綜合諮詢中心(0570-013904),不要自行套用他人的核准經驗。
申請期間怎麼算,兩者不同
更新:官方頁面寫明「在留期間の満了する日以前」,持有 6 個月以上在留期間者,可以從滿了日前 3 個月起提出申請;若有確實無法避免的特殊事由(例如出國留學、公務長期出差或赴任、懷孕待產且與申請時期重疊、返國生產、住院治療、家人須同時申請、或申辦外國簽證需要 6 個月以上在留期間),也可能受理更早的申請,須事前洽詢受理窗口並備妥相關資料。官方另外提醒,希望在期滿前完成核准的人,建議在滿了 3 個月前到 45 天前之間送件。
變更:官方頁面寫明「在留資格の変更の事由が生じたときから在留期間満了日以前」——從換資格的事由發生那天起就可以申請,理論上一路到期滿當天都還能送件。但另一份官方說明明確要求,事由一旦發生,就應儘速申請,不要拖到接近期滿才辦。
手續費:現行金額,以及 2026 年 10 月即將調整
以查證當天(2026 年 9 月 10 日)為準,兩張申請書的手續費相同:核准時窗口繳 6,000 日圓(以收入印紙繳納);線上申請則為 5,500 日圓。
出入國在留管理廳已公告,配合修正後的入管法施行令,自 2026 年 10 月 1 日起,在留資格變更許可、在留期間更新許可與永住許可的手續費將全面改成依核准後的在留期間長短分級收費,變更與更新適用同一張級距表,不再是單一金額:3 個月以下窗口 10,000 圓/線上 10,000 圓;超過 3 個月至 6 個月窗口 18,000 圓/線上 15,000 圓;超過 6 個月未滿 1 年窗口 25,000 圓/線上 21,000 圓;1 年窗口 33,000 圓/線上 27,000 圓;超過 1 年未滿 3 年窗口 48,000 圓/線上 42,000 圓;3 年以上未滿 5 年窗口 64,000 圓/線上 56,000 圓;5 年以上窗口 75,000 圓/線上 65,000 圓。永住許可則從窗口 10,000 圓調整為 200,000 圓。官方同時公告過渡規定:2026 年 9 月 30 日以前受理的申請,即使核准日落在 10 月 1 日以後,仍按改定前的舊金額繳納;線上申請自新制上路後,繳費方式也會從收入印紙改為超商或銀行代收,不再接受印紙繳費。實際金額與計算基準,請以出入國在留管理廳公告頁面為準,本文不代辦試算個案級距。
標準處理天數也不一樣
官方標示的標準處理期間:變更許可約 1 個月到 2 個月;更新許可約 2 週到 1 個月,比變更快上不少。如果你同時面臨換資格與趕在期滿前拿到核准兩個目標,時程規劃就不能假設兩張申請書一樣快,應提前預留變更所需的較長審理時間。
逾期還沒核准怎麼辦:特例期間
如果你持有在留卡,並在期滿前已送出變更或更新申請,但到滿了日當天處分(核准與否的決定)還沒做出來,官方規定:在處分做成之時,或滿了日起算屆滿 2 個月之日終了時,兩者之中較早發生的那個時間點之前,可以繼續以原本的在留資格在日本停留,也可以繼續原本的活動。送出窗口申請(非線上)的人,在留卡背面的「在留期間更新等許可申請欄」會記載受理中;在留卡正面的期滿日已過時,記得翻到背面確認,不要只看正面就以為卡片已經失效。
特例期間屆滿後仍未取得核准,等於不再具備合法在留資格;官方頁面未進一步說明後續處置細節,本文不代為臆測其法律效果,請直接洽詢住居地管轄的地方出入國在留管理官署,不要自行認定。
送件前的五問
- 我接下來要做的事,跟目前在留卡上的活動內容是同一件事,還是不同的事?
- 若是更新,我的在留期間是否在 6 個月以上?滿了 3 個月前到 45 天前這段窗口,我排得進去嗎?
- 若是變更,促成變更的事由是哪一天發生的?是否已經儘速申請,還是已經拖到接近滿了日?
- 我打算走窗口還是線上申請?送件日期落在 2026 年 9 月 30 日以前還是 10 月 1 日以後,適用哪一版手續費?
- 如果滿了日將至但處分還沒做成,我有沒有記得檢查在留卡背面的申請中記載?
住址與住居地申報是另一條程序,可先看[在留卡住址登記 14 天怎麼算?](/guide/japan-residence-card-address-registration-14-day-check/);在留期間滿了日也牽動 My Number 卡的效期,可對照[My Number 號碼通知與卡片申請](/guide/japan-my-number-first-registration-check/)一起排程。其他手續分流可回指南總覽查找。若在留資格、變更事由或個案條件有疑問,請直接洽詢地方出入國在留管理官署,不要自行套用他人核准的個案結果。
參考資料
- 日本出入國在留管理廳:在留資格変更許可申請
- 日本出入國在留管理廳:在留期間更新許可申請
- 日本出入國在留管理廳:在留期間内での変更又は更新許可を希望する場合について
- 日本出入國在留管理廳:特例期間とは?
- 日本出入國在留管理廳:令和8年10月1日付け在留許可手数料の額の改定等について